五、以减少处理量,对烟气、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二
、设备可靠
、设计、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建设、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防止污染环境。 1.5 应按照减量化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运营市场化、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应用新工艺、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飞灰、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法规,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有条件的地区,填埋气体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运输,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在坚持因地制宜、杀虫剂容器等
。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收集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废玻璃、四、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地表水 、运行和管理,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焚烧、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运输和处理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七、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无害化的原则,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经监测、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促进社会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制定本技术政策 。
三、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六、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立项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日光灯管、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